注意事项
1、从2015年10月12日开始,所有申请者均须亲自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录入指纹,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取指纹;成功录取十指指纹后,五年内不用再重新录取;
2、领馆受理时间一般为5-10个工作日,旺季时则需要15个工作日以上,请留意出发时间及早递交申请;
3、签证申请递交后,领馆通常会打电话给申请人公司或本人进行调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听。如有必要,还会要求申请人补充其他资料或者亲自前往领馆面试。
4、所提供的酒店订单必须为真实订单,因领馆一般会调查,若查到有虚假资料,可能造成拒签;
5、原则上必须提供的重要原件资料,如邀请函、培训计划等,递交时请提供原件,若在只能提供复印件的情况下,递交之后请申请人自行备好原件资料,因领馆一般会要求后补;
6、所有必须本人签名的资料,包括委托书、申请表等,请保持文件上的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
7、签证的停留期、有效期、入境次数由领馆根据申请人递交的资料来决定,包括申请表格、行程、机票、酒店;
8、中智签证中心有VIP服务,可提升申请签证的服务体验,详细请参阅《中智签证中心VIP服务介绍》
在职人员
个人基本资料
护照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3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相片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个人资料表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其他表格请下载签证代交委托书、签证申请表,并由客人亲笔签名(客人只需签名即可,内容由我们根据个人资料表翻译填写,签名的笔迹需与护照签名一致,共有三处地方需要签名)
身份证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户口本1、中国申请人: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2、外国申请人:请提供外国人居留许可证明(有半年或半年以上的中国签证)。
结婚证明资料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外方邀请资料
外方邀请函 需使用邀请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须包含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及详细联系方式
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访问的目的和持续时间
详细的访问行程
费用承担方和承担方是否承担你返回中国的费用
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没有邀请方亲笔签名的邀请信将视为缺失
参展/观展邀请函若此次目的为参展请提供会展组织方邀请函原件,请注意,本文件需由正式的展会公司签发;若为观展,建议提供展会门票。
邀请方摊位资料参展时请提供摊位确认函、摊位图、付款凭证、发票等相关摊位资料。
中方单位资料
在职证明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单位资金证明工作单位近三个月银行对公账单复印件(账单必须要用A4打印纸打印才有效)。
*当申请者本人或是申请者所属公司承担费用,则必须提供。
*若邀请信中提及邀请方或第三方承担所有费用,则不需要提供此材料。
个人资产证明
活期资金证明 1、本人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原件(最好是工资账号),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建议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余额越多),但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本人活期余额较少,可以提供父母或配偶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并提供他们之间的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比如:户口本、出生公证、结婚证等)。
3、所有提供的流水账单必须要用A4打印纸打印才有效。
辅助资产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国际医疗保险
国际医疗保险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覆盖整个行程时间,注意保险的购买天数需要比时间行程多买一天;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1、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本公司重申,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2、 "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且上述天数计算未包含可能给申请人邮递签证的路途时间,敬请留意;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4、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
5、请您待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酒店确认付款,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签证外其它费用。